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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8 16:16:08 浏览次数:

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已由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组织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施工招标

二、项目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具体以规划图为准。

三、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建设、社会停车场建设、公交站、区间道路及绿化、亮化、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公路隧道建设等,不含征地拆迁及土石方工程。(一)站前广场及周边社会停车场、公交站建设。(二)区间道路及绿化、亮化、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道路总长约2520米,宽12-27米不等。(三)公路隧道建设长约430米,宽24.5米。

四、招标规模:根据石城县城南铁路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0亩,可出让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约310亩(附规划平面图,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五、总投资额:项目投资概算约2亿元,包括站前广场、社会停车场、公交站、隧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等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则成员不超过2家。

3、须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及良好信誉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联合体投标人只需牵头企业达标即可。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以下证明材料除注明原件的外,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有效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同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隧道工程专业一级资质证书

4)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八、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缴纳形式及截止到账时间: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不得提交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截止到账时间:2021020717:00之前(北京时间)。

4、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的投标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需注明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施工招标)。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九、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凡符合上述规定,有意向的投标人,请20210119日至20210207(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 递交地址: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交易大厅;

2.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02090900

单位:江西华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3576676155  

招标代理单位: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597005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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