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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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周边道路、隧道等工程 合作投资人+施工招标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 17:10:59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

 石城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江西华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石城县城南铁路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0亩,可出让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约310亩(附规划平面图,体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建设、社会停车场建设、公交站、区间道路及绿化、亮化、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公路隧道建设等,不含征地拆迁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投资2亿元。  

招标建设内容

(一)站前广场及周边社会停车场、公交站建设。

(二)区间道路及绿化、亮化、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道路总长约2520米,宽12-27米不等。

(三)公路隧道建设。长约430米,宽24.5米。

、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2亿元,包括站前广场、社会停车场、公交站、隧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等。

招标方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投标人+施工单位,通过综合评法确定(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参与招标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一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则成员不超2家。

3、须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及良好信誉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上,联合体投标人只需牵头企业达标即可。

、项目运作模式

(一)招成功后,由中标人及招标人共同出资在石城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中标人股权比例70%,招标人股权比例30%,中标人与招标人按各自股权比例出资。

(二)项目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资金筹集、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项目公司任意一方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确定自行施工,本项目该项工程可不再招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中标人应在签定投资协议前,提交5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项目建设单位指定帐户,如无违约情况,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四)中标人应在签定投资协议,转入工程建设启动资金5000元至项目建设单位指定账户,后续工程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计划及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足额转入,该资金按到账时间、年利率7.5%(列入竞标系数)计息作为投资回报

(五)在项目建设期内,因中标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返还,并重新选择投标人+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石城县财政局审定的结算价的70%计付,3年内不计息,3年后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

(六)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手续。

(七)项目实施工期为6个月工程须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隧道工程除外)

(八)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项目移交至石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前期因工程进度需要由招标人提前实施的部分工程计入本次招标工程量,按中标下浮系数结算,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

中标人建设成本计算

按石城县财政局审核的隧道、道路、广场建设及配套的停车场、给排水、绿化、电力通讯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一)取费标准

1.计价定额及计价文件执行:江西省现行《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定额》、《江西省建筑工程定额》及项目实施期间实行的县、市、省计价文件。

2.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石城县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信息价(项目实施同期发布信息价)执行;未发布材料信息价格的材料其价格由业主方按县采价程序采价确定。

3.定额以外的项目须与政府相关单位共同采价编制估价表报建设、财政部门审定。

(二)项目结算价和进度款支付

1.结算价为按江西省现行定额计全费后的价格(社保规费按石府办抄字[2011]124号文件执行)×(1-中标下浮系数)。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本月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如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不足1000万元,则累计至次月计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5%,工程经石城县财政结算审核确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三)凡属列入成本的费用,若招标人中标人对费用的审核发生争议且在争议后三十日内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石城县造价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项目成本支付及投资回报

1)工程建设资金按资金转入项目建设单位指定账户之日计息,利率回报按中标利率计算

2)支付投资回报时间:项目区内开发土地出让后90个工作日内,息随本付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附: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内容

分值

备注

1

企业资质、资信荣誉及业绩5分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0万元,每超过5000万元得1分,最高3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加2分。

 

 

5

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工程结算下浮让利系数竞争40分

承诺下浮9%20分,每增加下浮0.5%加5分,本项最高40分。

 

40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

投资利息回报下浮40分

承诺按年利率7.5%20分年利率每降低0.5%加5分,本项最高40分。

40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

项目完工时间3分

项目完工时间每提前10天加1分,最多加3分。

3

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

 

项目负责人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的得2分。

2

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6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0分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施工计划安排、人员安排及职责分配表、进度计划等方面,方案清晰合理,实施性强的8-10分,较好4-7分,一般0-3分。

 

10

提供具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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