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司务公开 > 政策文件  

石城县城建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之窗”维护建设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3/30 16:25:03 浏览次数:

 

石建司发201611

石城县城建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之窗”维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积极性,现印发《关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之窗”维护建设方案》,望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之窗”维护建设方案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6330

 

关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之窗”维护

建设方案

为确保公司拟建的门户网站,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岗位主人翁潜能,达到宣传公司行业发展动态、经验交流、弘扬企业文化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门户网站维护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朱兴才

副组长:陈国华、黄晓兵、黄小坚、郑众源、潘伟文、赖浩明

成员:郑从根 、陈春雷、温细荣、黄琴俊、李厚斌、许卫、朱莉萍、邓平炜、陈新欢、向腾

统稿编辑工作由郑从根、向腾负责。

二、投稿形式与要求

1.公司内刊投稿形式不限,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符合公司的企业文化要求。内容可以为反应各部门取得的成绩及工作动态、员工之间相互配合完成工作的案列及分析、团队配合工作体会、进入公司后成长历程、工作中的感悟等。围绕企业管理、日常工作、项目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

2.公司优选原创稿件,如实反映公司或行业动态,要把握动态稿件的时效性;针对其他方面的论文稿件,要做到观点明确,语言严谨,数据准确,图片要清晰、美观。

3.鼓励创作编制视频类微信稿件(原则不超过5分钟).

4.各部门子公司每月投稿数需20条以上,投稿数量和稿件录用数量作为年底绩效考评依据。

三、稿酬

1.被公司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如下:简讯 20元;视频微信稿件20元;新闻50元;原创文章60元(≥1000字),以上任何形式稿件被县委、县府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市委、市府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省委、省府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各级领导有批示的,加倍奖励。

2.内刊投稿由两人以上合作投稿被采用的,奖励由合作人协商分成。

3.稿酬按月发放。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一篇:石城县城建公司关于下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