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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3 9:31:00 浏览次数: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公司实际,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公司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单位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公司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单位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单位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单位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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