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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先锋模范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5/24 15:27:08 浏览次数:

 

石建司发201626

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

先锋模范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党员党性、提升整体素质、争当岗位标兵、加快城镇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美丽石城提供坚强保障。现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

育中开展争当先锋模范标兵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先锋模范标兵的实施方案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6524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印发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先锋模范标兵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党员党性、提升整体素质、争当岗位标兵、加快城镇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美丽石城提供坚强保障。

一、批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使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尊崇党章党规,更加自学坚定理想信念,更加自学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自学强化宗旨观念,更加自学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正成为“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打好六大攻坚战,全面加快石城旅游强县建设,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投身责任城镇建设,争当责任落实标兵。

基本要求:理想信念坚定,信仰坚定、对党忠诚、自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约束自己,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倡导一抓到底的优良作风,全公司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做到责任落实在基层、责任形象树立在基层、责任效率体现在基层,切实增强攻坚破难、狠抓责任落实的执行能力。

(二)积极投身高效城镇建设,争当生产骨干标兵。

基本要求:奋发有为、爱岗敬业、斗志昂扬、精力充沛,切实解决精力分散、不谋发展、得过且过等一系列问题,坚决把心思放在“想干事”上,集中精力干实事,一心一意谋发展,始终做到说了就干、干必干好,以主人翁的态度勇挑重担、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在公司各项重点项目工程发扬“不拍苦、不拍累”的精神,勇当先锋,敢于担当,充分发挥主力军、主心骨作用,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投身法治城镇建设,争当维稳标兵。

基本要求:强化法制建设,尊法守法,加强对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法守法、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学会并善于用法律途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把思想、行动、决策、部署纳入法制轨道。维护社会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拓展群众诉求渠道,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四)积极投身诚信城镇建设,争当诚实守信标兵。

基本要求:对接旅游强县,主动融入“旅游强县”发展战略,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倡导文明新风,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1.深入思想动员。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使党员明确重要意义、职责任务等,激发党员积极投身“先锋模范标兵”建设,争当岗位标兵。

2.党员主动参与。党员要5月底前主动、自觉认领导岗位,作出承诺,参加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活动。

3.搞好服务对接。党支部结合实际帮助党员认岗定责。要着眼争当先锋模范建设标兵,经常开展活动,制定活动计划,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吸引党员参与。

4.积极参加活动。党员要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结合自身特长爱好,立足认领岗位发挥作用,履行职责。

5.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加强跟踪管理,了解党员日常现实表现,做好记录,将党员参加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1.搞好统筹协调。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参与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党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和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活动。通过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影响和带动全公司所有员工参与“先锋模范标兵”建设,促进“先锋模范标兵”建设高效提速。

2.坚持示范带头。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各项任务,自学维护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3.抓好总结提升。要及时总结推广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宣传“先锋模范标兵”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并授予荣誉称号及物资奖励,激励党员参与“先锋模范标兵”建设和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党员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登记表

2.城建公司党支部党员争当“先锋模范标兵”建设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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