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文件 1
一、招标邀请 1
二、投标人须知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总 则 8
(三)招标文件 1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六)开标与评标 18
(七)中标和签订合同 25
(八)询问和质疑 27
(九)附则 28
三、采购需求 29
四、拟签订合同文本格式(参考) 32
第二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5
1.投标函 36
2.开标一览表明细 37
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8
4.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9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0
6.资格证明文件 41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42
6-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2
6-3“信用中国”及中国招标投标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43
6-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44
6-5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45
6-6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5
7.技术文件 46
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 47
9.其它 48
项目概况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4年度生产线易耗品采购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仙姑岭二期安置地A2栋赣源中学旁(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JXSY2024-SC-G002(F)
项目名称: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4年度生产线易耗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62487.00 元
最高限价:2862487.00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4年度生产线易耗品采购(国产产品) |
1 |
批 |
2862487.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到货,按采购人要求分若干批次供货,满足采购人需求,供货周期为一年,始2024年5 月31 日至2025年 6 月 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主要易耗品(颚式破碎机JC1600牙板、边护板,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牙板、臂架帽,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牙板,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抛料头、分料盘、耐磨块,棒磨制砂机JPS500钢棒)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如复印件需加盖经销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资格不予通过。
备注:提供主要易耗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参与过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但未履行中标人义务,被采购人做出有关要求但拒绝配合或配合不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招标投标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仙姑岭二期安置地A2栋赣源中学旁(6楼))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仙姑岭二期安置地A2栋赣源中学旁(6楼))现场领取。
2.网上自行下载: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上自行下载。
3.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索取电子版。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从投标人的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人账户(户名: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148309272000067439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只接受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 石城县琉璃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仙姑岭二期安置地A2栋赣源中学旁(6楼)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营业部
账 号:2881000103080002976
3.监督人联系方式:张女士15970706760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人 |
详见“第一章招标邀请”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见“第一章招标邀请” |
|
公告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 |
|
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邀请” |
3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 / 。 |
4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5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的规定。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
6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加投标。 |
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标准详见28.3。 □最低评标价法。 |
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均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þ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4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强制要求):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为大型企业,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投标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注: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所属行业类别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
9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05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10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þ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受理纸质保函,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一、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投标人的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人账户(户名: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 148309272000067439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二、采用保函形式: 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 2.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回。 三、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14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15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þ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打包一次性收费:20220.00元。 |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即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4“公章”系指投标人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投标文件。
2.5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6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投标人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
4.7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8 联合体投标
4.8.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须知前附表”。
4.8.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8.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适用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信用记录
5.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3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事项。
5.4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分包的规定
不允许分包。
7、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7.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8.1.1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8.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8.1.3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8.4.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8.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8.4.4 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8.4.5 对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8.4.6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7 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9.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享受的政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招标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澄清与答疑
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11.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11.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2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 当招标文件和答疑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4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3、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13.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4.2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15.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报价
16.1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6.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供货及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6.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保证金
17.1保证金金额: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执行。
17.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仅适用联合体响应)。
17.3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7.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7.4.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4.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4.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被评标委员会查实的;
17.4.5投标人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7.4.6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
18.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內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8.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投标文件,否则属无效响应。
19.3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9.4投标文件的正本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印章)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9.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招标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20.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截止期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的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
24.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系统视频直播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4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5.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5.3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25.4本次招标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审查的资料及方式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或资格声明函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当场查询并打印存档。 |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材料。 |
|
|
特定资格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标人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3)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6.2投标文件的初审。
26.2.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2.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6.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2.6在初审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2.6.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将递交投标文件或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或逾期递交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
26.2.6.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6.3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26.2.6.4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6.5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6.2.6.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6.2.6.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印章)或签字人(盖印章)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26.2.6.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2.6.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6.2.6.10未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6.2.6.11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6.2.6.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
26.2.6.13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6.2.6.14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26.2.6.15现场签到的投标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不一致的;
26.2.6.16招标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
26.2.6.1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
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8、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8.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8.2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8.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9、评标办法
2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投标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29.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3评分标准
价格分 ( 5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50 ×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技术分(30分) |
一、产品质量(24分) 所投产品颚式破碎机(JC1600)牙板、边护板;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牙板、磨菇头;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牙板;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抛料头、分料盘、耐磨块;以上产品通过CNAS或CMA认可检测,产品材质检测合格,每有一项符合得3分,最高得24分。 (评审依据:提供产品材质检测合格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承诺中标10天内提供产品材质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二、配送方案(6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配送时间计划;2、产品质量管控;3、配送风险管控等。 满足1-3点的得2分,满足任意2点的得1分,满足意任1点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优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4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良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2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一般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1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差、未满足或论述不足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将不得分。) |
商务分(20分) |
一、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二、企业实力(9分) 投标人(主要易耗品颚式破碎机JC1600牙板、边护板,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牙板、臂架帽,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牙板,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抛料头、分料盘、耐磨块,棒磨制砂机JPS500钢棒制造商或经销商)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2)评审依据:提供认证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主要易耗品(颚式破碎机JC1600牙板、边护板,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牙板、臂架帽,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牙板,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抛料头、分料盘、耐磨块,棒磨制砂机JPS500钢棒)制造商授权经销商使用认证证明的,经销商需提供主要易耗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如复印件需加盖经销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资格不予通过。 备注:提供主要易耗品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售后服务方案(5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维修维护响应时间;2、保修包换措施;3、服务人员配置等。 满足3点的得2分,满足任意2点的得1分,满足意任1点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优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3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良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1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一般的在满足1-3点的前提下加0.5分,评标委员会评定方案论述为差、未满足或论述不足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将不得分。 |
30、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30.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0.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采购需求”。
因客观原因造成采购无法正常举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突发事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31.2. 意外情况的处理
31.2.1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确定中标人
3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3、中标结果公告
3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网、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城投集团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4、中标通知书
34.1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2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采购需求”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6、签订合同
3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八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处理。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6.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7、询问
3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38、质疑
38.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以下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8.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事项;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对招标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
3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8.4 具体相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执行。
39、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未尽事宜
40.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二)所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特别注明为非实质性要求的除外),供应商的投标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1 |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4年度生产线易耗品采购(国产产品) |
详见下列附件 |
1 |
批 |
2862487.00 |
2862487.00 |
注:中标人需测绘及提供全套易耗品图纸。
附件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2024年度生产线易耗品采购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易耗品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总价(元) |
1 |
棒条给料机HPF1860 |
底板 |
一套27块(侧衬板ⅠⅡⅢⅤⅥ各2块、侧衬板Ⅳ8块、底衬板ⅠⅢ各2块、底衬板Ⅱ4块、入料衬板1块),含螺栓。外形尺寸:侧衬板I1180*260*10mm、侧衬板II1180*550*10mm、侧衬板III965*552*10mm、侧衬板IV970*270*10mm、侧衬板V790*307*10mm、侧衬板VI1180*548*10mm、底衬板I1030*910*14mm、底衬板II910*795*14mm、底衬板III1070*910*14mm、入料衬板1810*270*10mm,材质耐磨400钢板,重量1350KG/套 |
套 |
1 |
2862487.00 |
2 |
颚式破碎机JC1600 |
牙板 |
一套6块(上、中、下牙板各2片),含螺栓30套。外形尺寸:上牙板1560*1002*170mm、中牙板1560*464*194mm、下牙板1560*1002*170mm,材质ZGMn18Cr2,重量8560KG/套 |
套 |
4 |
|
3 |
边护板 |
一套6片(上、中、下颊板各2片)。外形尺寸:上颊板1312*(1106)*792*60mm、中颊板1087*(760)*881*60mm、下颊板700*(497)*1004*60mm,材质ZGMn18Cr2,重量2350KG/套。 |
套 |
2 |
||
4 |
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 |
牙板 |
一套3块(上定锥、下定锥、动锥牙板各1块),含切割环、环氧树脂。外形尺寸:上定锥牙板ø1800*ø1525*550mm、下定锥牙板ø1550*ø1495*525mm、动锥牙板ø1294*ø625*1256mm,材质ZGMn18Cr2,重量6030KG/套 |
套 |
3 |
|
5 |
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 |
臂架帽 |
材质ZGMn18Cr2,外形尺寸:ø712.61*360mm,重量460KG/个 |
个 |
2 |
|
6 |
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 |
牙板 |
一套2块(定锥、动锥衬板各1块),含切割环、环氧树脂,定锥牙板ø1575*ø1055*660mm、动锥牙板ø1408*ø712*710mm,材质ZGMn18Cr2,重量2410KG/套 |
套 |
6 |
|
7 |
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 |
抛料头 |
一套9个,含螺栓,材质ZG45+钨钛合金,尺寸105*105*45mm |
套 |
40 |
|
8 |
分料盘 |
材质ZG45+钨钛合金,尺寸400*120mm |
个 |
12 |
||
9 |
耐磨块 |
一套18个,含螺栓,材质ZG45+钨钛合金,尺寸121*100*40mm |
套 |
40 |
||
10 |
振动筛 |
筛网 |
65锰钢编织筛网,外形尺寸3.56m*1.35m,孔径34mm,钢丝直径9mm |
片 |
80 |
|
11 |
30锰硅焊接筛网,外形尺寸2.98m*1.35m,孔径20mm,钢丝直径7mm |
片 |
80 |
|||
12 |
30锰硅焊接筛网,外形尺寸2.98m*1.35m,孔径10mm,钢丝直径5mm |
片 |
80 |
|||
13 |
30锰硅焊接筛网,外形尺寸3.56m*1.35m,孔径10mm,钢丝直径5mm |
片 |
80 |
|||
14 |
65锰钢编织筛网,外形尺寸2.98m*1.35m,孔径4mm,钢丝直径2.5mm |
片 |
80 |
|||
15 |
脱水筛筛网 |
610mm*610mm,筛孔100目(卡扣),材质聚氨酯 |
片 |
390 |
||
16 |
振动筛 |
细砂回收机筛网 |
600mm*600mm,筛孔80目(螺丝),螺丝孔距540mm,材质聚氨酯 |
片 |
80 |
|
17 |
细砂回收机筛网 |
600mm*600mm,筛孔100目(螺丝)螺丝孔距540mm,材质聚氨酯 |
片 |
80 |
||
18 |
振动筛 |
筛钩 |
直径16mm,长度150mm |
个 |
13000 |
|
19 |
铁垫片 |
外径60mm,厚度10mm |
个 |
13000 |
||
20 |
3YA3675振动筛密封板 |
规格∅660*156,材质QT400-15 |
块 |
4 |
||
21 |
3YA3675振动筛轴承底座 |
规格∅480*54,材质QT400-15 |
套 |
4 |
||
22 |
3YA3675振动筛隔离环 |
规格∅269*71,材质45#钢 |
个 |
4 |
||
23 |
3YA3675振动筛甩油盘 |
规格∅300*60,材质Q235B |
个 |
4 |
||
24 |
螺旋洗砂机1118型 |
叶片 |
上宽150mm,下宽125mm,厚度25mm,孔距70mm,含螺栓,材质聚氨酯 |
块 |
3900 |
|
25 |
带式输送机(650mm宽) |
上调节托辊 |
长度280*直径89mm |
个 |
50 |
|
26 |
下调节托辊 |
长度398*直径89mm |
个 |
50 |
||
27 |
带式输送机(800mm宽) |
上调节托辊 |
长度323*直径89mm |
个 |
65 |
|
28 |
下调节托辊 |
长度473*直径89mm |
个 |
65 |
||
29 |
带式输送机(1000mm宽) |
上调节托辊 |
长度405*直径108mm |
个 |
100 |
|
30 |
下调节托辊 |
长度590*直径108mm |
个 |
100 |
||
31 |
带式输送机(1200mm宽) |
上调节托辊 |
长度470*直径108mm |
个 |
100 |
|
32 |
下调节托辊 |
长度690*直径108mm |
个 |
100 |
||
33 |
带式输送机 (1400mm宽) |
上调节托辊 |
长度523*直径108mm |
个 |
65 |
|
34 |
下调节托辊 |
长度790*直径108mm |
个 |
65 |
||
35 |
边挡辊 |
|
Φ76*180*260mm |
个 |
390 |
|
36 |
棒磨制砂机JPS500 |
钢棒 |
分别为Φ80、Φ100、Φ120mm钢棒,材质42CrMo |
吨 |
130 |
|
37 |
铁板 |
|
20mm*1.5m*6m国标 |
块 |
6 |
|
38 |
|
10mm*1.5m*6m国标 |
块 |
13 |
||
39 |
|
12mm*1.5m*6m国标 |
块 |
6 |
||
40 |
|
5mm*1.5m*6m国标 |
块 |
5 |
||
41 |
角铁 |
|
国标5号,4mm厚 |
条 |
130 |
|
42 |
槽钢 |
|
国标8号,80*43*5mm |
条 |
65 |
|
43 |
|
国标10号,100*48*5.3mm |
条 |
65 |
备注:
1.报价包含:货物制造、供应、运输及保险费、相应的检测报告、二次检测费用、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
2.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原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充分考虑市场情况,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
3.表中1-9易耗品尺寸可能存在误差,仅供参考,具体尺寸以实际为准。
4.颚式破碎机JC1600牙板、边护板,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牙板、臂架帽,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牙板,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抛料头、分料盘、耐磨块,棒磨制砂机JPS500钢棒为主要易耗品。
(六)矿山概况
项目名称 |
石城县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
|
项目地址 |
石城县屏山镇新富村琉璃坑 |
|
矿 山 基 本 信 息 |
矿区范围 |
面积:0.4452km2(折合667.5亩) |
资源储量 |
5555.28万吨 |
|
风化层及 夹层量 |
残坡积层剥离量为15.91万方,全风化层剥离量为218.53万方,强风化层剥离量为289.57万方,矿体内夹石(层)为255.07万方,合计779.08万方 |
|
剥采比 |
0.38:1 |
|
开采年限 |
20年 |
|
矿 石 特 征 |
矿石名称 |
千枚状变凝灰质砂岩、二云母变沉凝灰岩 |
矿石体重 |
平均为2.69g/cm3 |
|
放射性值 |
内照射指数(IRa)为0.1、外照射指数(Ir)为0.5,合格 |
|
物理指标 |
压碎指标6%、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2%、坚固性4%、抗压强度223MPa,属Ⅰ级 |
|
碱集料反应 |
无潜在碱-硅酸反应危害 |
|
厂 区 规 模 |
生产规模 |
800吨/小时,年产300万吨 |
产品规格 |
精品碎石、精品机制砂、山皮碎石、山皮机制砂等 |
矿体中夹层较为发育,计有4层。夹层岩性主要为绢云母千枚岩,产状与矿体产状基本一致,厚度为4.54~10.00m,间距10.20~20.59m。矿区夹石达不到建筑用石料质量一般要求。矿体地表出露较少,常见有残坡积层及风化层覆盖。残坡积层广泛分布于矿区,主要为粘土、亚粘土及亚砂土。山脊及山坡上厚度较大;山沟及其两侧厚度较小。矿体开采时,残坡积层与风化层作为剥离层剥离,不可作为矿石利用,有些风化较浅的可作为道渣或填土。残坡积层厚一般0.1~0.40m,平均0.28m。全风化层厚一般3-6m;平均5.30m;强风化层厚一般9.0~21.0m,平均9.80m。经估算,矿区范围内,残坡积层剥离量为15.91万m3,全风化层剥离量为218.53万m3,强风化层剥离量为289.57万m3,矿体内夹石(层)为255.07万m3,合计779.08万m3。矿区剥采比为0.38:1。
矿区矿石岩性为千枚状变凝灰质砂岩、二云母变沉凝灰岩,围岩及夹石为绢云千枚岩。矿石体重:平均为2.69g/cm3。矿石放射性水平:内照射指数(IRa)为0.1,外照射指数(Ir)为0.5,放射性符合标准规定;物理技术指标:压碎指标6%、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2%、坚固性4%、岩石抗压强度223MPa,属Ⅰ级。
(七))生产工艺
破碎系统采用由粗碎颚式破碎机和中细碎圆锥式破碎机组成的三段模式,碎石骨料经整形机全整形处理,以求获得优秀粒型。制砂采用棒磨机湿法制砂工艺,其副产品泥浆经沉淀、压滤、脱水后通过汽运出厂。
(八)矿山设备清单
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详细描述 |
1 |
棒条振动给料机 |
HPF1860 |
粗碎给料,最大给料粒度:1200mm,处理能力:1000t/h |
2 |
颚式破碎机 |
JC1600 |
粗碎作业,给料口尺寸:1200×1600mm,排料口尺寸:150-300mm,最大排料粒度:400mm,处理能力:900t/h |
3 |
单缸液压圆锥破碎机(中碎) |
CC400S-C |
中碎作业,最大给料粒度:500mm,最大排料粒度:95mm, 处理能力:855t/h |
4 |
单缸液压圆锥破碎机(细碎) |
CC400M |
细碎作业,最大给料粒度:135mm,最大排料粒度:40mm, 处理能力:525t/h(单台) |
5 |
立轴式冲击破碎机 |
VS1500R |
整形作业,石打石,最大给料粒度:55mm,最大排料粒度:40mm,处理能力:500t/h(单台) |
6 |
湿式棒磨制砂机 |
JPS500 |
湿法制砂,最大给料粒度:30mm,处理能力:入料≦10mm时,400t/h,成砂率:≥90% |
7 |
圆振动筛 |
2YA2460 |
预筛分作业,筛面尺寸:2400×6000mm,筛分面积:14.4m2,筛面层数:2层,筛孔尺寸:上层30mm/下层6mm, 处理能力:350t/h |
8 |
圆振动筛 |
3YA3675 |
检查筛分作业,筛面尺寸:3600×7500mm,筛分面积:27m2,筛面层数:3层,筛孔尺寸:上层63mm/中层31.5mm/下层9.5mm,处理能力:850t/h(每台) |
9 |
圆振动筛 |
3YA3075 |
成品分级筛分作业,筛面尺寸:3000×7500mm,筛分面积:22.5m2,筛面层数:3层,筛孔尺寸:上层19mm/中层9.5mm/下层4.75mm,处理能力:500t/h(每台) |
10 |
圆振动筛 |
YA2460 |
成品分级筛分作业,筛面尺寸:2400×6000mm,筛分面积:14.4m2,筛面层数:1层,筛孔尺寸:16mm, 处理能力:250t/h(每台) |
11 |
直线振动筛 |
USL2460 |
脱水作业,筛面尺寸:2400×6000mm,筛分面积:12m2,筛面层数:1层,筛孔尺寸:0.25mm,处理能力:100t/h(每台) |
12 |
直线振动筛 |
USL3060 |
脱水作业,筛面尺寸:3000×6000mm,筛分面积:18m2,筛面层数:1层,筛孔尺寸:0.25mm,处理能力:200t/h(每台) |
13 |
振动给料机 |
GZG1253 |
最大给料粒度:350mm,设计给料能力:450t/h(每台) |
14 |
振动给料机 |
GZG1503 |
最大给料粒度:400mm,设计给料能力:720t/h(每台) |
15 |
单螺旋洗砂机 |
914型 |
螺旋直径:914mm,给料粒度≤10mm,有效处理长度:9000mm,处理能力:80t/h(每台) |
16 |
单螺旋洗砂机 |
1118型 |
螺旋直径:1118mm,给料粒度≤10mm,有效处理长度:9000mm,处理能力:135t/h(每台) |
17 |
双螺旋洗砂机 |
1118型 |
螺旋直径:1118mm,给料粒度≤10mm,有效处理长度:9000mm,处理能力:250t/h(每台) |
18 |
细砂回收设备 |
1836型 |
单台旋流器内径:300mm,给料粒度≤0.075mm,水处理能力:450m3/h(每台),砂回收效率(≤200目):95% |
19 |
带式输送机 |
|
有效总长度:1480.65m,带宽:650、800、1000、1200、1400mm |
20 |
脉冲布袋式除尘器 |
JQM96-4 |
粗碎车间、整形车间除尘,处理风量:23040m3/h, 出口浓度:≤10mg/Nm³ |
21 |
脉冲布袋式除尘器 |
JQM96-6 |
中细碎车间、一筛车间除尘,处理风量:34560m3/h, 出口浓度:≤10mg/Nm³ |
22 |
高压喷雾系统 |
|
高压喷嘴喷雾压力达到8.0MPa-12.5MPa |
23 |
空压机 |
LG-22/7 |
压力不小于0.7mPa |
24 |
储气罐 |
3m³ |
每台容积3m³ |
25 |
废水处理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 |
|
包含清水泵、渣浆泵、废水处理罐、清水池、淤泥储存罐、压滤机、控制系统等整台成套系统,达到自动泡药、自动加药、自动检测、自动收集淤泥、自动泵送淤泥效果。压滤机单台过滤面积800m2,单台出泥量为30t/h,泥饼含水率小于30%。 |
26 |
电子汽车衡 |
SCS-120T |
可称重120t,尺寸:3.4x16m |
(九)破碎机和给料机易耗品零件号
设备名称 |
序号 |
名称 |
零件号 |
棒条给料机HPF1860 |
1 |
底板 |
3101080042 |
2 |
底衬板I |
3101080022 |
|
3 |
底衬板II |
3101080024 |
|
4 |
底衬板III |
3101080026 |
|
5 |
护板Ⅰ |
3101060020 |
|
6 |
护板Ⅱ |
3101060030 |
|
7 |
护板Ⅲ |
3101060032 |
|
8 |
护板Ⅵ |
3101060091 |
|
9 |
护板Ⅴ |
3101060022 |
|
10 |
入料衬板 |
3101080028 |
|
设备名称 |
序号 |
名称 |
零件号 |
颚式破碎机JC1600 |
1 |
上颊板 |
2515040178 |
2 |
中颊板 |
2515040179 |
|
3 |
下颊板 |
2515040175 |
|
设备名称 |
序号 |
名称 |
零件号 |
中碎圆锥破碎机CC400S-C |
1 |
臂架帽 |
2505000069 |
2 |
上定锥衬板 |
2515050427 |
|
3 |
下定锥衬板 |
2515050428 |
|
设备名称 |
序号 |
名称 |
零件号 |
细碎圆锥破碎机CC400M |
1 |
臂架帽 |
2505000069 |
2 |
定锥衬板 |
2515050299 |
|
3 |
动锥衬板 |
2515050288 |
|
设备名称 |
序号 |
名称 |
零件号 |
立轴式冲击破碎机VS1500R |
1 |
分料帽 |
2515040242 |
2 |
耐磨块1 |
2515040132 |
|
3 |
耐磨块2 |
2515040131 |
|
4 |
抛料头 |
2515040124 |
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到货,按采购人要求分若干批次供货,满足采购人需求,供货周期为一年,始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1日。如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到货,则按每次1000元进行罚款。
3、验收
3.1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检测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2)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3.2验收程序和方法
(1)中标人自检
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2)验收与最终验收
中标人自检后,采购人与有关管理部门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对中标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参数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重新检测后仍不能合格交付的,按货品单项金额的30%进行罚款,采购人将自行采购货品。
3.3验收费用
在对货物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4、质量标准:质量应符合矿山行业标准要求。
5、特殊要求:破碎机和给料机易耗品正常使用周期结束前若发生破损、断裂、穿孔时,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本矿山破碎矿石材质的强度和磨蚀性)。
6、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供货内容后一次性无息全部退回。
7、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货款,中标人应在每月月初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支付上一个月验收合格的货款,采购单位在接到书面申请报告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一个月验收合格的货款,期间不计息。
8、售后服务:
(1)安装和调试:中标人负责派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技术培训: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人员能完全操作和维护设备。
(3)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中标价格包含现场二次检测费用,如二次检测材质达不到要求,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见证进行再次检测,如再次检测结果合格,费用由买方负责,如再次检测不合格,费用由卖方负责,最终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卖方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且按不合格产品价格进行处罚。
(5)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2小时,工程师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零配件供应及时。
9、其他商务要求: 无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产国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即 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 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包装和装运标志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由甲方与乙
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 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货款,中标人应在每月月初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支付上一个月验收合格的货款,采购单位在接到书面申请报告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一个月验收合格的货款,期间不计息。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 3~4 款执行。
第十条 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明细
3.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及品牌 |
产地 |
型号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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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合计(小写)人民币: |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注: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产地、型号应当据实清楚的填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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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有偏离的,则按下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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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要求 |
正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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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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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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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商务要求进行履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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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若响应的部分商务要求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的,则按下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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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要求 |
正偏离/负偏离 |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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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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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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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致: 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投标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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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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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
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6-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3.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6-4.投标人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6-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6-6.采购代理服务费。
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必须在有效期内;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不符,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电话:
年 月 日
致:江西盛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
内容包括:
1、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3)监狱企业相关证明
(注:不监狱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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