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特殊津贴方面,博士、正高等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8万至600万的人才特殊津贴,分三年予以发放;对在我市缴纳个税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财政全额专项补贴,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5年内财政全额专项补贴。
就业创业扶持方面,对“留赣干”等来赣州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1万元就业补贴、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市外高校毕业生前来求职的还可以享受交通补贴,以后还可以在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3天。
引才育才奖励方面,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就可以得到1万至20万元的奖励;每培育一名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以得到5万至20万元的奖励。
人才平台奖补方面,企业、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用人主体,在赣州组建或创办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孵化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人才平台的,均可获得相应奖补。比如,新获批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补;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补。
成果创新转化方面,高新技术或项目成果在赣州转化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重大科技“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每项给予500万元支持。
人才科创飞地方面,鼓励各地各用人主体在市外创建飞地、异地用才,飞地聘用全时和灵活聘用人才,可分别享受新引进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待遇,获得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飞地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驻外机构引才成效明显的给予5万元经费奖补。
人才安居方面,从人才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优惠等方面明确了16条措施,F类以上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住房“五折租、八折购”的优惠政策,E类以上人才可按计算可贷额的1.5倍确定贷款额,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可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决人才关键小事方面,从人才配偶工作安置、人才上编、父母优惠养老、子女入学、办理居住等方面明确了7条措施,人才配偶从市外调入的可按照对等对口、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原则予以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为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且为在编人员的,由市、县人才办抄告有关单位予以安置;人才子女还可享受择优入学、中考降分优先录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