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城南猪肉店铺招运营主体实行现场竞价方式组织竞价,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的自然人或企业主体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宗旨
依托我方的屠宰资源、店铺场地及冷链运输优势,结合合作方的市场运营能力,实现白条猪及新鲜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的互利共赢,拓展本地猪肉销售渠道,提升公司生猪屠宰及白条猪批发的稳定销量。
二、合作双方
甲方: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符合本合作方案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或企业主体(以下简称“乙方”)
1.若乙方为自然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无不良经营记录承诺(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备猪肉销售相关经验及本地市场资源者优先;同时,需提交有效健康证明(符合食品销售行业健康管理相关规定)。
2.若乙方为企业主体,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明,无不良经营记录,具备完善的猪肉销售渠道及本地市场运营能力。
三、合作内容
(一)场地与服务提供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已租赁的店面作为经营场所,负责店面的基础装修、水电费及日常维护,确保店面具备猪肉销售的合规条件(如符合食品经营卫生标准、配备必要的陈列设施等)。
2.甲方提供冷冻车运输服务,负责将白条猪从屠宰场运输至合作店面,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确保白条猪新鲜度及按时送达,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提供合规的白条猪货源,确保白条猪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杜绝病死猪、不合格猪肉流入经营环节。
4.增值业务支持:甲方依托自身资源,为乙方提供校园餐猪肉供应、工会卡等批量销售业务支持。
(二)乙方经营责任
1.乙方自主负责店面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猪肉的分割、陈列、销售、客户开发与维护、收银结算等工作,自行承担店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耗材(如分割刀具、包装用品)、等相关费用。
2.乙方需保底平均每日在甲方处批发3头白条猪,乙方可自行挑选甲方的生猪,也可委托甲方进行挑选,单价根据每日实际批价为准,全年保底批发量不低于1080头(按360天计算)。
3.乙方自主制定猪肉销售价格,需结合本地猪肉市场行情合理定价,不得恶意哄抬物价或低价倾销,维护市场秩序及甲方品牌口碑。针对校园餐猪肉品供应,必须在每日凌晨4点前完成肉品的分割、分类等工作,确保校园餐肉品按时、合规供应,猪肉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区内每日市场价格。
4.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把控,严格执行猪肉分割、储存的卫生标准,妥善处理变质、过期猪肉,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及相关处罚责任。
四、结算规则
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单价,投标报价下限为150元/头,最终以中标单价为准。乙方按中标单价,按月向甲方结算缴纳相关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乙方销售猪肉的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乙方的利润分配,也不承担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亏损。
3.提前终止:乙方存在违法经营、损害甲方声誉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作,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结清所有未付费用,确保店面设施完好无损。
五、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每次合作期限届满前30天,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续约时,甲方享有优先选择合作方的权利,若甲方同意续约且乙方符合本方案约定条件,双方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货源采购情况进行监督,要求乙方遵守保底批发约定,维护甲方品牌形象;若乙方违反本方案约定,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义务:按时提供合格的白条猪及运输、店面服务,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及时解决运输、货源等方面的问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自主经营、自主定价,享有全部经营利润;要求甲方按时提供合格白条猪及运输服务,若甲方货源出现质量问题或运输延误导致乙方损失,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义务:严格遵守保底批发约定,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及风险,合法合规经营,接受甲方的合理监督,维护店面及甲方的良好形象。
七、获取承诺报价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
地点: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方式:免费领取
现场报价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10:30
报价地点:赣州市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带好公章或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有效健康证明等前来报价。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查询网址: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scctjt.com/)
九、对本次竞价详细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城县定点屠宰场
联系方式:范女士 18270710034
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