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石城县畜禽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石城县琴江镇花园村中村小组
建设单位: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石城县琴江镇花园村中村小组,项目总占地面积30023.1平方米,依托原有综合楼、宿舍楼、生猪、家禽生产车间,冷藏室、猪栏、牛栏、屠宰间等其它配套设施,扩建相应的供电、给排水、场内道路、绿化及污染防治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畜禽屠宰数量为:猪:15.5万头,牛:1万头,羊:15万头,鸡:230万羽,鸭:10万羽,鸽子:20万羽,鹌鹑:800万羽。年用电量约 100万度,用水量约 30万吨。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骏
联系电话:15607070826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黄滨
电话:1387077268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NkFazU1n2pertPujr0PZg 提取码: yqsy。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27217032@q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花园村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石城县浩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