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山开采工作需要,为保障矿区渣土运输工作顺利实施,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输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石城县屏山镇新富村琉璃坑。
2.运输内容:矿区开采区山皮剥离及尾泥车间废弃泥饼的运输工作。
3.预算金额:本次招募运输费用预算约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
二、招募车辆选取及签约流程
1.招募数量:本次原则上招募运输车辆共计12辆。
2.选取方式:若现场响应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车辆超过12辆,则按缴纳响应保证金先后顺序,选取前12辆车纳入运输名单;其余车辆纳入备选名单,若现场响应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车辆不足12辆(含12辆),则全部纳入运输名单。
3.现场勘察要求:响应人须先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运输路线及距离。运输单价及距离以本公告第四条为准,一经执行不予更改。
4.合同签订: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入选运输名单的车辆,双方签订运输合同。
5.补充机制:已纳入运输名单的车辆中途退出或当前在运车辆总数不足12辆时,我公司有权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先从备选名单中补充运输车辆;如备选名单不足,可不定期补充招募运输车辆。
三、申请人资格及车辆要求
1、本次招募面向自然人或公司,招募车辆须为工程专用三轴或四轴自卸式渣土车,要求车辆车况良好,且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具体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响应保证金凭证及安全生产雇主责任险。
2、为保障安全驾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装载方量按车辆首次进场装载时双方现场测量并签字确认的实际装载量计算。
四、工作地点及运输距离单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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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区各平台及尾泥车间至废弃矿坑渣土运输距离单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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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起点 |
运输终点 |
运输距离(m) |
单价含税 |
油价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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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³)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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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南侧315-300平台 |
新富废弃矿坑 |
2400 |
3.66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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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南侧300-285平台 |
新富废弃矿坑 |
2500 |
4.03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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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尾泥车间 |
新富废弃矿坑 |
2600 |
5.47 |
8.09 |
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含工资、加班费、津贴等)、设备费、燃油费、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燃油价格调价机制及经双方书面确认的额外工作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燃油价格调价基准:本合同以招募公告发布日江西省0#柴油 8.09元/升作为调价计算依据。调整规则:合同履行期间,以“中石化易捷加油APP公布价钱”为当期油价。该价格相较于基准单价的波动幅度在 ±5%(含)以内时:运输单价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超过 ±5% 时:按当期总波动幅度的一半(50%)进行同向调整。例如,当期油价较基准上涨6%,则运输单价上调3%(即6% × 50%);若下跌6%,则下调3%。
3.单价按(m³)计价以车辆车厢实际装运体积计算。
五、服务期限
本次招募的运输服务期限为:自2026年6月(招募结束之日)起,至本项目集采批复预算总额(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预算金额一经执行完毕,本合同/协议即自动终止,无需另行通知。
六、响应保证金
参与响应的报价人须缴纳响应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仅限银行转账方式,须在响应截止前一日17:00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金额不足或采用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缴纳的,均视为响应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者,不得参与现场响应。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148309272000067439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经现场审核,响应人资料合格后,其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资格不符的报价人,其响应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人在运输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中途主动退出;
2.不按时履行公司安排的运输任务;
3.违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合同履行完毕且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运输任务安排
每次需要山皮剥离和泥饼运输服务时,招募人将在统一的工作群内发布运输需求公告,发布时间统一为前一天的晚上19:00至21:00,响应时间为当日晚上19:00至22:00,按照截止响应时间,如响应车辆数量超出所需车辆数,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取过程视频发布在工作群内,直至当次所需车辆满额为止;各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人员及挖机师傅安排,有序装载,严禁插队装载和不听指挥在未装满车厢的情况下启动运输,违者将根据违约频次、对现场生产造成的实际影响及损失程度予以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首次发生予以警告并在工作群内通报,第二次发生暂停其运输资格3天,累计发生3次即视为该车辆自动退出运输名单,招募人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八、运输车次的确定
第一条车次计量五项必备条件
1、挖机师傅现场签单:每完成一车装车,挖机师傅必须当场在《矿区运输车次签单表》上签字确认,并清晰记录车号、装车时间(精确到分钟)、装车地点(或挖机编号)。
2、现场管理监督确认:现场管理员对装车过程进行监督,逐车核对车号与《签单表》记录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管理员在签单表上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3、弃土场排土人员签字确认:车辆到达弃土场并完成卸土后,弃土场排土人员必须当场对每一车次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4、工作群实时报送:装车完毕后,运输司机或当班现场调度须在5分钟内,在指定的工作群中按以下格式报送车次信息:车号+装车完成时间+挖机编号/装车地点。
5、出入口自动抓拍系统(最终计费依据)矿区必经之路路口设置有自动抓拍系统,对每一进出车辆进行实时记录(抓拍时间、车号、方向),最终结算车次,以出入口自动抓拍系统记录的有效车次数为准。每日工作结束后,须将自动抓拍车次与现场签单、工作群报送数据进行比对并核实每车次的满载情况,不满载的不予确认并对装载人员进行处罚,招募单位责任人应对当日签单签字负责。
第二条数据差异处理与签单责任追查
差异处理原则:当现场签单(条件1-3)、工作群报送(条件4)与出入口自动抓拍系统(条件5)记录的车次数量或车号出现不一致时,一律以出入口自动抓拍系统的记录为准进行结算。
差异核查流程:对于存在差异的车次,招募人有权调取矿区固定监控(条件5)进行复核。若监控也无法证实该车次真实存在,则该车次不予计费。
签单责任追查:因签单记录与自动抓拍不符而导致招募人多计费、管理混乱或其他损失的,招募人将追查签单环节(挖机师傅、现场管理员、弃土场排土人员)的责任。相关责任人需说明差异原因;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失职或协助谎报,按本规则第三条处罚。
第三条谎报行为认定与处罚机制
首次谎报:一经查实存在首次谎报车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未发生车次、篡改车号或时间、冒用他人签单等),将作出以下处理:取消该运输车辆或运输责任人当日的全部车次计费(含真实发生的车次),在矿区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再次谎报: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经查实发生第二次谎报行为:取消该运输车辆或责任人当日的全部车次计费,终止该车辆或责任人在本矿区的运输资格,并列入矿区合作黑名单。费用与损失处理:因谎报被扣除的车次费用,不再补发。如谎报行为造成矿区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如管理成本增加、生产延误、第三方索赔等),招募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和索赔的权利。
九、运输任务取消及缺勤违约条款
1.运输服务车辆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及地点提供运输服务。若因故无法执行原定运输任务,驾驶员或车主必须提前通过指定的正式程序(如调度系统或工作群内操作)取消预约。未经正式取消程序而擅自不执行任务的,记为一次违约。公司将根据违约频次、对现场生产造成的实际影响及损失程度予以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首次发生,予以警告并在工作群内通报;第二次发生,暂停其运输资格3天;累计发生3次,即视为该车辆自动退出运输名单,公司有权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2.任务响应及缺勤特别规定:当公司发布运输任务(如需10辆车参与),而运输名单内现有车辆为12辆时,所有在名单内的车辆均有义务响应调度。若实际响应报名的车辆不足任务需求数量(如仅7辆车响应,缺3辆),则对未在约定时间内响应的车辆(按缺勤处理)记录一次违约。前述缺勤违约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的处罚标准执行(首次警告、二次暂停3天、三次终止合作并没收保证金)。
十、结算方式
每月按车次总量进行月预结,每月预结工程量的80%款项,剩余20%款项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十一、招募方式和截止日期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石城县城投集团开标室((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核,一式两份):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行驶证复印件(含车辆信息页和年检有效期页)
5.车辆保险单复印件(交强险、雇主责任险等)
6.报名保证金凭证
7.安全驾驶承诺书(见附件)
8.运输承诺书(见附件)
十二、招募结果公示
1.招募时间:2026年6月18日下午15:00
2.招募地点:石城县城投集团开标室((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3.招募结束后,招募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n/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scctjt.com/)公示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本公告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公告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廖先生:18370732011 王先生13728403053
3.监督电话:黄先生 18897972833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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