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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建议

作者:赖南京 发布时间:2018/9/24 16:59:01 浏览次数:

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各个乡镇的土地流转发展加快,呈现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范围不断拓宽、土地规模经营凸现等特点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琴江镇西外村是一个“城中村”。村里的2360亩耕地中一部分土地被城市建设征收;没有被征收的土地,也由于承包责任人年纪大的不会种田,年纪轻的不愿意吃苦种田,出现了部分耕地荒芜闲置的现象。今年,我们挂点的城投集团为了帮助贫困户解决经济收入的长远之计,利用上马、下马两个村民小组一些荒芜闲置的耕地,集中连片建设规模为60亩的改塘养鱼垂钓扶贫项目,这本来是一件造福当地村民的一件大好事。但是,却出现了“荒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的现象,有的不同意把自己荒芜闲置的土地出让流转;有的漫天要价让人无法接受;更有甚者胡搅蛮缠阻碍施工......所有这些突出问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才能有效破解制约土地流转发展的瓶颈,发挥土地的更大效益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县、乡、村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讲清土地资源国情,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使群众珍惜每一寸土地,营造和树立全社会保护耕地资源的理念。

二是完善土地法律制度。强化对土地用途的制度约束,明确承包对保护耕地质量、确保耕地用途不改变的法律责任。对人为因素造成年以上不耕种的,强制收回,由村级进行发包处理,并依法征缴土地荒芜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土地银行、地票、农业担保等发展形式提高土地效益。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立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推行土地信托、反包倒租、土地合作社、土地流转股份制等土地流转新模式,建立“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流出土地的家庭承包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高相互之间的信任水平。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创新政策措施,统筹解决耕地流转农户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土地流入农业龙头企业流转期长达10年以上的农户,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问题采取政府、企业、农户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的办法,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对龙头企业在农业项目安排上给予政策优惠;对进城务工达到一定年限、有一定技能的农民工,给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救助等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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